為穆斯林翻譯聖經時保留「父子」用詞之必要-相關宣教學含義

探討問題

大 概二十年前起,專門為穆斯林「翻譯」聖經的事工開始出現和流行一種做法,[1]就是從經文刪除,或重新定義以家庭稱謂形容神等用語,如聖父、聖子、神的兒 子等,改以「守護者」等字眼稱聖父,以「真主的哈里發」或「真主所愛的」稱聖子。[2]此類「譯本」也有其他特徵,唯本文將集中討論「父子」用詞問題, [3]特別探討此種做法所導致結果,如經文意思變質,及對神的屬性、耶穌之神性,及三位一體等教義語焉不詳、致造成異端等問題。

目前有好幾 所機構實行此做法,當翻譯聖經裡聖父、聖子、神子等詞時,採意譯、而非直譯方法,代以其他字眼。[4]2011年,全球最著名譯經機構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 (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及其姊妹機構暑期語言學會(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擬定題為〈信仰義理與翻譯準則指引〉(“Statement on Doctrinal Beliefs and Translation Standards”)及〈聖經翻譯之神聖家屬稱謂國際最佳範例〉(“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s for Bible Translation of Divine Familial Terms”)[5]文件。

其內容相若,且引其中一段落總括兩份文件之立場:

論 到專為穆斯林背景而作的聖經翻譯,我們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應直譯「神的兒子」,此為最佳。[6]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尤其證明到直譯「神子」將令人誤解 時,則應以別稱翻譯,惟該稱謂必須維持「子性」之觀念。所有為穆斯林讀者而作的翻譯,在以ho huios tou theou句(神的兒子)形容耶穌基督時,均須注明解釋,可於前言、一或多項注腳,或字詞索引處列明,視乎情況而定。[7]

以其他稱謂取代聖父聖子的近期例子有:

馬太福音28:19:…奉真主、祂的麥西哈、及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8](《和合本》作「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譯按:英文原稿以新譯法與《新國際譯本》[NIV]對照,本譯文一般採取《和合本》,如有需要,則另注明。)

馬太福音5:16:…將榮耀歸給你們至高的監護者真主。[9](《和合本》作「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更詳盡例子參附錄D]

儘管實際情況難以查考,惟情況大致如下:2011年約有26種語言譯本以非字面方式意譯「神的兒子」,估計至2025年相關數字將升至60種語言。[10]

持守聖經神啟與無誤原則

美國神召會普通大會教義與立場宣言明言,該會堅持聖經神啟與無誤原則。[11]

  • 聖經-包括新舊約,皆由神默示,乃神予人之啟示,其內容無誤,為信徒之信仰與行為權威準則。(帖撒羅尼迦前書2:13;提摩太後書3:15-17;彼得後書1:21)
  • 我 們相信聖經是神真實的話語,神為原作者,感動世上作者執筆(阿摩司書3:8),引導眾作者用字以表達其中意思(出埃及記4:12,15);最後,神藉經文 字句啟發讀者,使人明白真理,如執筆者原初所領受(哥林多前書2:12;以弗所書1:17,18)。因此,聖經無論思想內容與用詞,皆由神啟示與默示。

神藉所啟示經文與我們溝通,使我們按祂旨意認識祂。而聖經-尤其新約,常用聖父、聖子等字詞形容神,此亦為神所啟示者。[12]如Bruce Waltke[13]寫道:

… [神]自稱聖父、聖子、聖靈。耶穌也教導教會稱神為「父」(路加福音11:2)並吩咐「奉父、子、聖靈的名」給門徒施洗(馬太福音28:19)。神既選擇 以此形容自己,人若擅自改動字句,實極為傲慢,與拜偶像無異,可謂罪無可恕。我們若更改神的名字、稱謂或意象,即等於拜偶像,因這是為神重塑形象,惟此意 象與喻象非由神啟示。神的代表與喻象,與祂本身是不能分割的。[14]

我們乃是憑藉聖經-神話語-此權威,呼召人悔改,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 督。此外,憑著聖靈在我們各人心裡動工而有的見證,亦與聖經所證相符,因此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乃神的兒子(約翰一書2:24-27;5:10);也只能按所 見所聞作見證(使徒行傳4:20)。若有人從聖經刪除父子等稱謂,等於否定神全權啟示聖經,也否定神對我們施拯救而有的見證。所謂全權啟示,其涵意較逐字 啟示更廣,指所有言詞、乃至文理皆由神所默示。

相信耶穌為神的兒子,乃救恩之基要

據聖經,在耶穌基督裡的拯救之恩,乃與認信耶穌-特別認信祂為神的兒子-有密切關係,兩者不可分割: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強調為本文所加)

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約翰一書4:15,強調為本文所加)

這教導至關重要,就是說,人若否定耶穌基督的子性,即等於不認神為父。以下經文明明讉責此舉: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5:10-12,強調為本文所加)

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翰一書2:22-23;強調為本文所加)

從上述經文可見,信徒心裡既有聖靈見證,也有神內住,就已勝過世界,能真心相信耶穌基督,並得著永生,與神建立關係,並以祂為父;而這一切,全在乎相信、接受且承認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

基本的謬誤-古蘭經有關「真主的兒子」之教導

穆斯林基於他們之聖書-古蘭經-的錯誤教導,[15]否認耶穌為「真主的兒子」。[16]

真主創造精靈,而他們以精靈為真主的伙伴,並且無知地替他捏造許多兒女。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是超乎他們的敘述的!他是天地的創造者,他沒有配偶,怎麼會有兒女呢?他曾創造萬物,他是全知萬物的。(古蘭經6:100-101)

猶太人說:「歐宰爾是真主的兒子。」基督教徒說:「麥西哈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傚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真主詛咒他們。他們怎麼如何放蕩呢?(古蘭經9:30)

且警告妄言「真主收養兒女」的人。他們和他們的祖先,對於這句話都毫無知識,他們信口開河地說這句荒謬絕倫的話。(古蘭經18:4-5)

倡導「穆斯林譯本」聖經者說,「神的兒子」一詞,並與此相關的「父」、「子」等字眼不能直譯,因為容易讓穆斯林讀者誤解。因此應該以對象群體之慣用語意譯,以另外的字詞取代,以祈更準確傳遞字詞含義。[17]

此說有幾個謬誤,列舉如下:

  • 這是否定父、子等用詞為神所啟示的,以為某些字眼未能傳遞全備意思。
  • 這是假設聖經文本之上文下理沒有足夠提示,令人可以明白當中所載父子等詞語之含義。
  • 這是以為穆斯林不及其他人民聰明,別人按上文下理能理解的,他們不能。
  • 這是忽視神聖靈之角色,祂引導人正確明白聖經。
  • 這是令所有基於父子等字詞而來的聖經教義,變為相對的義理,如「神收納信徒成為祂兒子」等真理。


問題關鍵

其實問題關鍵在於,究竟聖經所用的家屬稱謂是否源於神聖啟示,或是可意譯,用其他字眼取代。首先,按聖經乃逐字神啟的原則,抄本上如「父」、「子」等名詞只能直譯,才能傳遞神的原意。[18]所謂逐字啟示,即包括所用字詞本身。[19]聖經嚴令我們不能改動神的話語:

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言30:5-6)

[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10:35)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明知道聽眾滿懷敵意,仍不憚引述此節容易被誤解的舊約經文,並肯定經文乃神之逐字全權啟示。[20]

第 二,聖經學者說,神在全本聖經裡重複使用某些字眼,以傳遞真理。[21]據新約希臘文抄本,曾260次以「父」字(pater)指神;45次以「神的兒 子」(huios tou theou)指耶穌;79次以「子」指耶穌。[22]此三字詞重複使用次數之多,這任何一詞改動的話,必會引致嚴重問題,破壞聖經所載神救恩信息之一貫 性。

第三,有說字面翻譯父、子等字詞,會傳遞錯誤或不準確信息,並錯誤意思,因為字詞帶生理上的、或男女性關係含義;此實屬誤導之說。

舉 例說,「神的兒子」用阿拉伯語說就是「ibn Allah」,「ibn」就是阿拉伯語「兒子」的意思,任何父親用阿拉伯語指他的兒子,最自然的方式就是用這個字,這能準確翻譯希臘文「huios」(兒 子)。[23]而阿拉伯語和其他語言一樣,「兒子」一詞有多種含義,不一定指身生關係,必須按上文下理才能決定其意。母語是阿拉伯語的人大都肯定,以 「ibn」一字翻譯希臘文「huios tou theou」(神的兒子)很恰當,他們從上文下理可知,此詞在這裡不帶男女性關係的含義。聖經裡沒一節經文說,「ibn」指父神與馬利亞藉肉體關係所生的 兒子。舉例說,路加福音1:34-35[24]與馬太福音1:18-25[25]清楚說明,耶穌受孕時不涉任何性關係。在這些篇章裡,「ibn」乃以指童 女之子(另參以賽亞書7:14)。

專門服事穆斯林的美國偉大宣教士撒母耳•池維謀(Samuel Zwemer),人稱「伊斯蘭使徒」,對伊斯蘭了解甚深,他的話堪作鑒誡:

為 釐清這個詞語(「神的兒子」)的意思,消除偏見與謬誤,我們告訴穆斯林鄰舍說,神的經書-新約聖經-說耶穌是神的獨生子,卻從來沒說至尊至榮的神是身生的 父(阿拉伯語waalid),而是按一般的、屬靈的意思稱祂為父(阿拉伯語ab),以尊榮祂。新約聖經從沒說耶穌是神身生的孩子(阿拉伯語walad Allah),但祂卻是神的「子」(阿拉伯語ibn Allah),兩種意思迥然不同,經文意思明如日光。阿拉伯語一般稱養子為ibn,有別於身生的兒子walad。後者乃指從父母生的、自然出生的孩子。阿 拉伯語「父」字,有一般意思,也有屬靈意思,他們會說「恩慈之父」(Abu Al-Rahma)、「真理之父」(Abu Al-Haqq)、「勉勵之父」(Abu Al-Shujaa’a),「慷慨之父」(Abu Al-Fadl)等。[26]

在各種語言裡, 「父」「子」等詞(在沒有上文下理的情況下)一般指肉身的父子關係(大多數兒子都藉這種關係而來),因此所有語言的「子」字,都會有此含義。人無論操何種 語言,初次聽見「神的兒子」一詞,又不知道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有關耶穌降生之解釋(兩卷書記載說明當中不涉任何男女性關係),都可能會以為神與馬利亞有性 關係而生子,尤其沒聽過聖經、甚至一直誤解聖經的社會。連「神的兒子」的英語-「Son of God」,也帶此含義。所以最好將之準確譯出來,正如聖靈默示的,用「父子」來描述,再說明上文下理,才能令人確切明白神的信息。

教會已從 耶穌領受大使命,要教導萬民明白真道(馬太福音28:18-20)。再者,保羅在以弗所書亦提到,基督將「各人」賜給教會,當中特別提到「教師」職責,為 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以弗所書 4:12-13)。可見教導責任重大,我們不能隨便刪減信仰內容,惟要令眾信徒對耶穌有全備之認識,而這也必須靠神聖靈的工作才能做到(馬太福音 16:13-17;約翰福音16:13-15)。Myer Pearlman曾說:

聖靈是耶穌基督的詮釋者,祂不會賜下新的或不同的啟示,而是開啟人的心眼,可以進深了解基督的生命與話語。正如神子也沒有自己說話,只說從聖父所領受的話,聖靈也不會自己說話,好像祂另有知識來源似的,卻是宣講祂在神的內在生命裡所聽見的。[27]

忠誠的聖經教師所需之譯經工具,必要蘊含「父」「子」等親屬稱謂,且要堅信神的靈必導人認識這真理。

實際影響

穆 斯林常以為猶太人和基督徒曾篡改聖經,刪除穆罕默德作為「真主的使者」、「眾先知封印」之部分。另一問題是,他們對「真主的兒子」一詞誤解甚深,以至否定 此說成為伊斯蘭基要。我們要是從聖經裡刪除「神的兒子」等字眼,在穆斯林看來,此舉不過「證明」基督徒的確曾篡改經文,現在「知錯」了才改回來。

「穆斯林版本聖經」以其他字眼取代「父」「子」等字,所造成不統一的問題,令門徒訓練穆斯林改皈者相當困難。且看以下三種阿拉伯語譯本對「父」、「神的兒子」等詞之不同翻譯:

用字

阿拉伯語版本1[28]

阿拉伯語版本2[29]

阿拉伯語版本3[30]

真主

真主

引導者

神的兒子

麥西哈

蒙愛的麥西哈

真主的麥西哈

真主的哈里發

真主的兒子(真主所愛的)

如此,穆斯林尋道者該如何理解耶穌的身分?以祂為「哈里發」嗎?但從伊斯蘭歷史角度看,「哈里發」皆為以武力擴展或保衛己方者。或是單單稱祂為「蒙愛的麥西哈」?當讀者看見一個譯本這樣說,另一個譯本那樣說的時候,他又該如何理解呢?

以「神的兒子」形容耶穌,當中所蘊含神性因而隨之削滅。令問題更複雜的是,這個版本不曾一次直譯「父」字。

另一相關問題,是倡導者常改變提議。比如說,一位領袖人物曾堅持「麥西哈」可與「兒子」及「神的兒子」對譯,[31]現在他卻說這樣做是錯的。[32]隨便更改用語,引申出「對譯」標準不一的問題。現在說這樣譯才對,那麼之前的說法呢?讀者該怎樣理解耶穌的身分?

欠缺一致準則,各師各法地意譯「父」和「子」等詞語,會帶來深遠影響,其中最大問題在於,喪失了經文裡「父」、「子」原有之含義:

我們不要自欺,聖經翻譯是所有事工的基礎。這些「穆斯林親善版本」聖經,就好像地基佈滿裂痕,繼續使用的話,終有一天建立其上的事工必會全然坍塌。

導 致此悲劇之原因之一,乃譯經者中服膺局內人觀念者眾。一個孟加拉語四福音譯本就刪掉所有用以形容神的家屬稱謂,如「神的兒子」。2007年9月我在達卡巿 (Dhaka)時Lebu告訴我,他牧養所有從伊斯蘭改皈的老信徒,都認耶穌為神的兒子;但年青一代受局內人思想影響,讀他們版本的福音書,已無法清楚認 識耶穌這個身分。

一名正在中東服事的宣教士亦有同感,他極力反對…刪除「父」、「[神的]兒子」等字眼…我認為最嚴重結果,乃令使用此等「新」材料的從伊斯蘭改皈的信徒無法脫離異端走進正統,就好像引他們到水邊,卻不讓他們喝水一樣。[33]

前 幾段所列幾個「對譯」版本,皆沒有直譯「父」字,教人難以認識祂自己與耶穌之獨特關係,也令信徒不知道,原來神渴望成為他們在天上的父。耶穌身為神子,彰 顯父的形象,兩者之親密關係,沒有其他宗教可以相提並論或模仿。此外,上列「兒子」之對譯詞均無法展現耶穌之神性,並祂身為兒子、與神之獨特關係。此等 「對譯詞」削弱了聖經原抄本裡「父子」等詞的神學意涵;就算表面上保留「神子」、「父」等字眼,卻藉注解掏空箇中意思,即等於割裂字詞與所啟示世界的關 係,乃嚴重違犯語言學、釋經學與神學規矩。

「穆斯林親善譯本」刪除「父」和「子」等詞,其實際影響如下:

  • 令基督徒蒙上欺騙的罪名。
  • 此舉等於篡改神的話,有損基督徒聲譽。
  • 在各層面上,令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都感到困惑。
  • 穆斯林早已誤解「神的兒子」一詞含義,此舉令他們深信其錯謬見解。
  • 伊斯蘭認為基督教(指聖經信息)錯謬,基督徒不可靠,惟有伊斯蘭是真的。此舉令他們肯定既有偏見。

可見這些特別譯本,因為刪掉「父」和「子」等字眼,最終只會阻礙穆宣工作。

為甚麼會這樣?問題之兩大起因

相關問題有幾個原因,其中兩個因素最為突出。第一,受後現代文學詮釋偏見所影響。過去50年,後現代文學理論家在建構文本意義之方法學上,有著隱晦而重大之轉變。Joshua Lingel曾論此問題說:

儘 管權威(authority)與作者(author)二字有詞源學上的關係,但近年似乎有種趨勢,即將決定文本意義之權威賦予讀者,而非作者。這趨勢可有 影響聖經翻譯界?目前雖未有充足證據,但從局內人運動倡導者之辯論,可見他們的確有此想法。換言之,「神的兒子」一詞之所以從聖經刪除,其主要原因,乃顧 慮穆斯林讀者感受,所以用更為穆斯林接受的詞語取代,諸如麥西哈、真主的話語等(古蘭經用語,為穆斯林接受),以取代神的兒子等字眼。[34]

神 多次呼召祂子民離開固有文化、甚至家庭,以進入神的家。[35]神所用方法,乃是彰顯真理,而非與諸文化「對話」,令真理融入對方的宗教信仰,在其中進 化。[36]神的話,乃必然與對方之既有信念相矛盾的。縱觀歷史,祂常以其聖潔真理,與敗壞之人類對質,並讓我們看見,祂已獻身成為活祭,成為唯一的生命 之道。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名可以拯救。[37]這就是福音,而此道必會冒犯人。祂的路是窄路,並非包羅萬有的。

在穆斯林-基督徒關係的漫 長歷史裡,在穆斯林之間流傳的最早期譯本聖經見於8世紀,[38]而以前從來都沒有所謂的「穆斯林親善版本」,不會刪除經文中「父子」等形容詞,一直以來 多個譯本皆忠信直譯。至1959年,人稱「對態對等譯法」之父Eugene A. Nida竟打破傳統,在研討會論文上提出,應從穆斯林「譯本」聖經刪除父子等詞。[39]至1970年代中,宣教士與人類學家Charles Kraft引Nida的論文,建議基督徒宣教士做穆宣工作時迴避相關字眼。[40]1977年,聖經譯者Ariel de Kuiper與Barclay M. Newman, Jr.合著一篇專文,提倡以其字眼取代「神兒子」一詞,只將之意譯出來,以方使穆斯林閱讀。[41]相關建議,加上前述的後現代思想流行,造就了所謂「穆 斯林版本」之出現。Stephen Clark評論相關建議說:

字詞意思,與作者原意密不可分;近年解構主義者卻質疑此說,提出意義即如美 感,乃是各花入各眼,這僅是一個更壯闊運動之冰山一角。此運動否定主客體分野-此正是西方啟蒙思想要旨-卻以世界為「文本」,不同的人可以不同方法閱讀。 論者繼而指,若有人聲稱擁有文本「真正」或「實在」的意思,不論那是文字文本或是別的,即等於行使、甚至濫用權力。[42]

第二個影響因 素,則關乎穆宣時的文化融合適應。局內人運動乃在伊斯蘭處境下發明、發展的,此運動鼓勵承認耶穌為彌賽亞的穆斯林保留穆斯林身分,部分認為古蘭經具權威 性,更會守五功,包括證信「萬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使者」。行此道者一般稱為「C5」,所組成群體稱「自然群體」。[43]

群 體內負責以「自然語言」翻譯聖經的委員會,有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包括穆斯林。[44]譯者可能接受非基督徒的提議,用「自然語言」字眼翻譯聖經。比如說, 「自然語言」群體的新約聖經譯本,會以阿拉伯語「麥西哈」取代「子」;孟加拉的「自然語言」譯本福音書也作同樣處理。舉例說,馬可福音1:11:「又有聲 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變成「你是我所愛的麥西哈…」。相關翻譯顧問被問及此事時指,穆斯林以為「兒子」必定指肉身的後代,這個詞會造 成障礙。其實原則上,這與約翰福音5:17-18[34]、並10:29-33[46]所提、猶太人所面對的障礙無異。耶穌明知道用家屬稱謂形容與神的關 係,猶太人必然知道祂乃是自稱為神,因此冒犯他們,甚至令對方動殺機,但耶穌不諱言自己是兒子的身分。

稱耶穌為神的兒子,為今日穆斯林造成 障礙,據新約聖經所載也為昔日的猶太人造成障礙,但耶穌和眾使徒無論在大祭司或公會面前,都沒有企圖重新定義此稱謂(如路加福音22:70;[47]使徒 行傳9:20;[48] 13:32-33[49])。既然耶穌甘願為見證自己是神兒子的身分而死,我們實在沒權改變此稱謂,以迎合其他信仰系統,無論是穆斯林或其他。

穆斯林地區的教會與前穆斯林的意見

近年穆斯林國家不少本土事工機構與聖經會都警覺到,愈多「穆斯林友善版本」聖經在當地出現,而教會認為,這都是「西方人」所倡導的。我們既有幸與全球多所本地教會作伙伴,也認為在此問題上,應該尊重當地人意見。[50]

穆斯林背景改皈信徒極力反對用非親屬稱謂翻譯聖經,Abdu Murray說:

我 乃是以前穆斯林的身分提意見。聖經既是神所默示的,也就是說,用「父」、「子」、「神兒子」等詞語是神的選擇,以此描述其三位一體特性;我們不能為了迎合 穆斯林習慣而隨便更改。這種稱呼,在1世紀時也同樣惹猶太人反感,不是嗎?但耶穌仍然使用,神也感動眾使徒使用;而1世紀時,教會在猶太人中間仍有很大增 長。為甚麼今日我們在穆斯林中間傳道,不以同樣方法行事呢?事實上福音之所以吸引,端在乎神是耶穌的父、耶穌是神的子,而我們也可以稱神為父等事實。這些 用字,就是說要稍微改動一下(遑論刪除了),都侵犯了文本,只會導致反效果。令穆斯林再看不見神眾位格之美,反倒加強他們一直以來的偏見,認為基督徒隨意 更改神的啟示,適應他們的需要。此等行為實為不該,願神鑒察。[51]

總結

神召會世界宣教會、並美國神召會宣教會在此重申信念,秉持美國神召會協會議定立場,包括關於「聖經神啟」之基要真理,認同該會發表關於「聖經無誤」之立場文件。

神 召會世界宣教會、與美國神召會宣教會因此認為,以其他詞語取代聖經中以「父」稱神、以「子」稱耶穌的做法,乃背逆神所啟示的話語。「父」和「子」等稱謂必 須按字面譯出,以求準確表現所啟示真理。父與子不僅是借自人類經驗的形容詞,而是神親自啟示的用字,以表達其性情;再沒有其他字眼可準確反映此神啟用語。 所謂「穆斯林親善本」聖經將此等稱謂刪除,此舉有違聖經最主要教義-神之三位一體特性,即神的父性、耶穌的子性、耶穌的神性,並且神由此可收納眾信徒為兒 女,使他們可稱祂為父;詞語之更動,令聖經內容變質。因此,我們不接受任何非字面譯出「父子」等詞的「譯本」,以其不忠於聖經原文抄本。

本 會決意委身聖經權威與無誤論。[52]我們明白,宣教士與聖經譯者從事跨文化事工時面對挑戰甚巨,但我們不會妥協或稀釋神的永恆真理,也不會改變其顯見之 原意。因此,我們促請信眾拒絕使用相關譯本,無論是為穆斯林或非穆斯林讀者而設、公開或個人使用的,若不將「父」和「子」等詞語直譯出來,即不應予使用。

我們感謝各大事工機構之勞苦,他們忠信翻譯聖經之功應予記念。我們在此聲明,凡按希伯來文、亞蘭文及希臘原文聖經抄本準確翻譯,包括直譯「父」和「子」等稱謂之版本聖經,本會皆予感激地採用。

[1] 特別為穆斯林而作的「翻譯」,其倡導者眾,且出版項目版本常常易名,故難以開列版本清單。部分已知版本名稱包括:穆斯林親善版本(Muslim friendly translations)、穆斯林關顧版本(Muslim sensitive translations)、穆斯林用語版本(Muslim idiom translations)、宗教用語版本(Religious idiom translations)、意譯為本版(meaning-based translations)、自然用語版(natural language translations)、心靈用語版(heart language translations)、更新版(transformational translations)、穆斯林方便版(Muslim-compliant translations)。

[2] 「哈里發」為阿拉伯文,一般指穆罕默德的繼承人。而「真主所愛者」,穆斯林一般以此指穆罕默德。

[3] 倡導機構對穆斯林版本聖經定義「譯本」如下:「此譯本按穆斯林群體需要作本色化,更方便穆斯林閱讀,行文方式卻未必為西方基督徒、甚至相關地區傳統教會所 習慣。部分措施如:使用阿拉伯模式名稱,如稱麥西哈爾撒,而非耶穌基督;形容主為尊者[在特別場合、如為亡者禱告時用]、安拉作為神的名字;不會字面譯出 「神的兒子」,無論新舊約也不會字面譯出聖父、聖子等字眼;用當地人習慣之句型翻譯。(Andy Clark, “Exploring Muslim Idiom Translation by Andy Clark”, IALPC 2011,投影片簡報檔案頁5,“MIT Initiative for IALPC Jan 2011”)

[4] 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與暑期語言學會為最著名機構,其他組織如前線(Frontiers)、導航會(Navigators)的人員皆有直接或間接參與。

[5] 暑期語言學會之〈聖經翻譯之神聖家屬稱謂國際最佳範例〉全文,見附錄C。

[6] 即每100種言譯本裡,有49種不直譯「神的兒子」。

[7] 威克里夫與暑期語言學會同工證實,該會於2011年11月18日會議上同意,「神的兒子」或「聖父」等字眼一旦改為列於附注,即不再屬於啟示文本。

[8] “The Life of Jesus” taken from the series, Lives of the Prophets (aka Stories of the Prophets), Baghdadi version. Produced by 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 and SIL. An Audio Panoramic Bible; cf.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fileadmin/reviews/lives-of-prophets.pdf.

[9] “The Correct Meaning of the Gospel of Christ, Mazhar Mallouhi, Dar al-Farabi, Beirut, Lebanon, 2008.

[10] Andy Clark, “Exploring Muslim Idiom Translation,” IALPC 2011,投影片簡報檔案頁8,“MIT Initiative for IALPC Jan 2011”。

http://ag.org/top/Beliefs/Position_Papers/pp_downloads/pp_4175_inerrancy.pdf

[12] 有260次以「父」稱神;45次以「神的兒子」稱耶穌;79次以「子」稱耶穌;以下列版本為準: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27th Revised Edition, edited by Barbara Aland, Kurt Aland, Johannes Karavidopoulos, Carlo M. Marini, and Bruce M. Metzger in cooperation with the Institute for New Testament Textual Research, Munster/Westphalia, Copyright 1993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父」字搜尋數據按Logos Bible Software 4;「子」與「神的兒子」搜尋數據按BibleWorks 9。

[13] Bruce Walkte為美國弗羅里達州勞德山谷堡諾克斯神學院(Knox Theological Seminary, Fort Lauderdale)舊約與希伯來文卓越教授。〈http://knoxseminary.edu/instructors/instructor_waltke.php〉。

[14] Bruce Waltke, A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Zondervan, 2007; p. 244.

[15] 英文原稿引古蘭經均據The Koran Interpreted, A. J. Arberry, Simon and Shuster, 1996,中文譯稿則主要據馬堅譯本,如有需要則另注。

[16] 參古蘭經2:116;4:171;9:30;10:68;19:88-93;21:26;23:91。

, 2000, 17(1): 41-52. http://www.ijfm.org/PDFs_IJFM/17_1_PDFs/Son_of_God.pdf;

, 2005, 22(3): 91-96.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2_3_PDFs/91-96Brown_SOG.pdf;

, 2005, 22(4): 135-145.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2_4_PDFs/135-145%20Brown_SOG.pdf;

“Why Muslims Are Repelled by the Term Son of God.” Evangelical Missions Quarterly 43:4 (Oct 2007) 422–29.

Leith Gray (a pseudonym): "The Missing Father: Living and Explaining a Trinitarian Concept of God to Muslims." Mission Frontiers (November-December 2008), 19-22. http://www.missionfrontiers.org/issue/article/the-missing-father; Brown and Gray: Brown, Rick, Leith Gray, and Andrea Gray. “A New Look at Translating Familial Biblical Term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rontier Missiology 28:3 (Fall 2011), 105-120. http://www.ijfm.org/PDFs_I Terms.”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8_3_PDFs/IJFM_28_3-BrownGrayGray-NewLook.pdf;

Brown, Rick, Leith Gray, and Andrea Gray. “A Brief Analysis of Filial and Paternal Terms in the Bibl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rontier Missiology 28:3 (Fall 2011), 121-125.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8_3_PDFs/IJFM_28_3-BrownGrayGray-BriefAnalysis.pdf

[18] 父、子,甚至「神」字,皆可直譯成其他語言,且也惟有直譯,才能傳遞原抄本所載意思。按經文所見證,人都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創世記1:26-27;雅各書3:9),因此父子關係見於所有文化。

[19] 舉例說,加拉太書3:16所提「子孫」一字,乃保羅引自神對亞伯拉罕所的話,他基於此句文法,知道此話預表耶穌而言。

[20] 上文下理參約翰福音10:30-39;詩篇82。

[21] 創世記41:43;申命記19:15;哥林多後書13:1。

[22] 如注腳12所提,統計數字以Nestle-Aland, Novem Testamentum Graece, 27th Revised Edition為準。

[23] 以阿拉伯文為母語者、阿拉伯語字典,並最晚9世紀至今的阿拉伯語聖經譯本均印證這點,以下列出部分譯本,均以「ibn」翻譯「huios」,以指人子,以 及稱耶穌基督為「兒子」與「神子」:梵蒂岡阿拉伯語敘利亞抄本13(9世紀);西乃山阿拉伯語抄本(9至11世紀);羅馬天主教譯本(1671);范戴克 譯本(Van Dyck, 1865);耶穌會譯本(1880);生命經書(Kitab Al-Hayat, 1988);耶穌會譯本修訂版(1988);現代阿拉伯語譯本(1992)。

[24] 路加福音1:34-35: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

[25] 馬太福音1:18-25: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 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 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 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26] Samuel Zwemer, The Moslem Doctrine of God, 1906 p.78.

[27] Myer Pearlman, Knowing the Doctrines of the Bible. Springfield, MO: Gospel Publishing House, 1937; 287-288.

[28] “The Life of Jesus” taken from the series, Lives of the Prophets (aka Stories of the Prophets), Baghdadi version. Produced by 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 and SIL. An Audio Panoramic Bible; cf.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fileadmin/reviews/lives-of-prophets.pdf.

[29] “The Life of Jesus” taken from the series, Lives of the Prophets (aka Stories of the Prophets), Urbed version. Produced by 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 and SIL. An Audio Panoramic Bible. http://alanbiya.net/; cf.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fileadmin/reviews/lives-of-apostles.pdf;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fileadmin/reviews/lop-lk1_26-35.pdf

, http://al-kalima.com/translation_project.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Index/M/mallouhi.html

, 2000, 17(1): 41-52. http://www.ijfm.org/PDFs_IJFM/17_1_PDFs/Son_of_God.pdf;

, 2005, 22(3): 91-96.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2_3_PDFs/91-96Brown SOG.pdf;

, 2005, 22(4): 135-145.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2_4_PDFs/135-145%20Brown_SOG.pdf

[32] Brown & Gray: Brown, Rick, Leith Gray, and Andrea Gray. “A New Look at Translating Familial Biblical Term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rontier Missiology 28:3 (Fall 2011),

105-120.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8_3_PDFs/IJFM_28_3-BrownGrayGray-NewLook.pdf;

“A Brief Analysis of Filial and Paternal Terms in the Bibl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rontier Missiology 28:3 (Fall 2011), 121-125. http://www.ijfm.org/PDFs_IJFM/28_3_PDFs/IJFM_28_3-BrownGrayGray-BriefAnalysis.pdf

[33] Adam Simnowitz. “How Insider Movements Affect Ministry: Personal Reflections.” Garden Grove, CA: i2 Ministries, 2011; pp. 220-221.

[34] Joshua Lingel, “Islamizing the Bible: Insider Movements and Scripture Translations” Chrislam, i2 Ministries Publishing Company, 2011.

[35] 約書亞記24:2-3: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我將你們 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以弗所書2: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 了;歌羅西書1:13-14: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36] Sherwood Lingenfelter, Transforming Culture, Grand Rapids: Baker, 1992。Lingenfelter引述以下經文:以賽亞書55:7-9:「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 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 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並彼得前書1:18:「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37] 使徒行傳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38] J. M. Gaudeul. Encounters & Clashes: Islam and Christianity in History, I & II. Roma: P.I.S.A.I. 2000;

Robert G. Hoyland. Seeing Islam As Others Saw It A Survey And Evaluation Of Christian, Jewish And Zoroastrian Writings On Early Islam. Princeton, NJ: The Darwin Press, Inc. 1997; N.A. Newman, ed. The Early Christian-Muslim Dialogue. Hatfield, PA: Interdisciplinary Biblical Research Institute. 1993.

[39] Eugene A. Nida. "Are We Really Monotheists?" Practical Anthropology, 6:49-54 (1959): Reprinted in Readings in Missionary Anthropology, edited by William A. Smalley. Ann Arbor, MI: Cushing-Malloy, Inc., 1967; 223-228.

[40] Charles H. Kraft. "Distinctive Religious Barriers to Outside Penetration." Conference on Media in Islamic Culture Report, edited by C. Richard Shumaker. Marseilles: Evangelical Literature Overseas, 1974.

[41] Ariel D. De Kuiper and Barclay Newman, Jr. 1977. “Jesus, Son of God—a Translation Problem.” The Bible Translator. 28(4): 432-38.

[42] Stephen Clark. “The Use of the Bible in the Church.” Foundations 60 (Spring):57.

[43] 「自然群體」一般用以指局內人運動小組。

[44] 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譯者領導團於2011年11月會議上確定這點。

[45] 約翰福音5:17-18: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46] 約翰福音10:29-33:「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 「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 作神。」

[47] 路加福音22:70: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48] 使徒行傳9:20:[使徒保羅]就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

[49] 使徒行傳13:32-33:我們也報好信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50] “Unheral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zPK93pl65I; Emily Belz. “The battle for accurate Bible translation in Asia.”

[51] Abdu Murray, www.biblicalmissiology, 2011

[52] Randy Hurst 著文章Pentecostal Evangel entitled “Essential Scriptural Integrity”, Mar. 4, 2012引述美國神召會協會總幹事George Wood博士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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