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聖經翻譯範式轉移之必要

這些年來,聖經翻譯在多方面均有長足發展,但當中有關乎譯經哲學與實踐上的嚴重問題。我曾經隨幾位教授修讀心理語言學,當中也有穆斯林老師。至於譯經訓練,則師從幾位基督徒語言學家,都具備人類學背景,如Charles Kraft、Paul Hiebert、Tom與Betty Brewster等。私下修業則參考Nida、Wonderly、Taber等之著作。

我想在此分享多年工作心得,期能為聖經翻譯的思考與討論注入新思維。今天宣教運動範式有必要改變,才能在全世界以各種語言更準確譯經,在穆斯林工場內尤其如是。

字面直譯的迷思

Nida與同時代學者很反對字面直譯。老師曾教導我說,阿拉伯語英王欽訂本、阿拉伯語Van Dyck譯本,與其他傳統譯本的主要問題在於逐字直譯。我讀過此方面書籍、並且老師也如此教導說,從前的翻譯標準在乎字數與用字次序,譯經者會盡量按原文用一樣的字數、一樣的字詞次序翻譯;我記得這些書都說,字面翻譯不在乎意思詮釋,Nida等稱這種譯法為「形式對等」。

最初我也同意和相信這迷思,所以與翻譯團隊盡量避免字面直譯,連最微細的地方也不放過。舉例說,馬太福音5章,「耶穌…開口教訓他們」,有說不應直譯此句,因為現在已沒有人這樣講話的了。以下比較幾種譯法,對此情此境有不同處理。大家會看見,「字面」譯法保留了「耶穌開口」的意象,現代版本則刪掉此部分,認為不必逐字翻譯,以免贅述。

馬太福音5:2:

  • 英王欽訂本:他就開口教訓他們。(and he opened his mouth, and taught them saying.)
  • 新國際譯本:他就開始教訓他們,說:(and he began to teach them saying:)
  • 新生命譯本:他就開始教訓他們:(and he began to teach them:)
  • 英語標準本、英文修訂本、美國標準本和其他傳統譯本隨英王欽訂本譯法。

另一例子是使徒行傳1:8,譯者隨意刪減字詞:

  • 英王欽訂本:…[你們]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and ye shall be witnesses unto me both in Jerusalem, and in all Judaea, and in Samaria, and unto the uttermost part of the earth.)
  • 新國際譯本:[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and you will be my witnesses in Jerusalem, and in all Judea and Samaria, and to the ends of the earth.)

英王欽訂本保留了「並」字(both),新國際譯本刪除之。

看見這種情況我們得問,為甚麼要這樣做?保留原文的某些字詞與意象,有甚麼問題?

每次我如此問,對方答案總是:我們不要逐字直譯。譯者應該以意譯為本。

然而我認為,這只是個迷思。真如此「直譯」的話,看起來就像原文對照本。比如說,創世記1:1希伯來原文是:

בראשית ברא אלהים את השמים ואת הארץ

新國際譯本:起初神創造天地(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此處中譯採和合本》)。

要是仿效原文字數及字詞次序的話就變成:

起頭/神(複數)/鑿刻/諸高處/與/地…

沒一個所謂直譯的聖經版本真會這樣譯的,不然我們就會將「便雅憫」譯作「我右手之子」,將「亞伯拉罕」譯作「胎之父」(אַבְרָהָ֖ם)了。

上述說法是個迷思,純屬子虛烏有。所有譯本都是意譯,譯者只須用良好的釋經法準確翻譯,並順服神的靈就是了。

英王欽訂本固有諸多問題,如用語太古雅,現代讀者讀來有點彆扭。然而多個修訂本已修訂此問題,不必違反準確譯經的原則。

所謂「意譯法」之謬誤

用新翻譯理論譯經之運動揚棄逐句字面翻譯的方法,以為不準確,也難以讀懂。有譯者認為將經文譯做另一種語言時,不必保留原文字詞之次序;只須以活潑風格有效反映原文意思、造到同樣果效便可,不必做到技術上的語言對等。

於是生出「意念對照」、等義活譯、功能對等的翻譯哲學,並重新定義「準確」之概念;不再按貼切原文的程度衡量,乃在乎以口語溝通而貼近原意之程度。要做到這點,有譯者認為應以准讀者群之慣用語、並情感表達翻譯。此種哲學,令穆斯林用語譯法(Muslim Idiom Translations, MIT)應運而生。

此種譯法提倡,將聖經譯成阿拉伯語、或其他穆斯林文化的語言時,應用古蘭經字詞、而非傳統聖經字詞翻譯,如用古蘭經的爾撒取代耶穌,期能令穆斯林讀者覺得親切,使他們更想讀聖經。

這種理論進取到一個地步,打算廢掉沿用多個世紀的聖經字詞,儘管所蘊含意思及用法一直以來並未改變。聖父聖子等稱謂遭刪掉,代之以其他字眼,倡導者說新稱謂仍保留神位格裡的家屬關係。事實上,威克里夫學者就認為用其他字詞取代聖父聖子,意思較字面翻譯更貼切。

譯經的處境倫理

大家還記得Joseph Fletcher嗎?他曾是聖公會牧師,後來變成無神論者,是生物倫理學前衛人士。早於1960年代就提出「只求結果,不問手段」之格言,並因而知名。他的倫理學認為,如果目的為善,則不妨踰矩、打破倫理常規;當然這必須以「好結果」為大前提,我們的行動亦以此為依歸。再加上西方的實用哲學,就生出「但求結果」的處事方式。換言之,只要能帶來好結果,就可以不擇手段。若按此準則做事,能服事萬千穆斯林,能令更多人讀聖經,更多人參與我們的活動,能派發更多書籍,令更多人「改皈」,這就算做了好事。

處境倫理深深影響著戰後嬰兒潮一代,也有助引進性革命,令人更擁護人文主義,加深自戀傾向。人成為宇宙中心,神倒成了局外人。難怪Fletcher能成為1974年人文主義者。

處境倫理興起之背景,乃是後殖民思潮下的文化相對主義。Fletcher提倡本色進路的倫理、並文化相對主義,據人類學理論,提出以本色進路處應諸族之習俗、常規、價值觀,甚至信仰系統。語言學係文化人類學分支,自然屬世俗人文主義嫡系。可是等義活譯理論,卻是人類語言學與神學不法結合下之產物。這不是說凡語言學理論皆不符合聖經,也不是說等義活譯法並無可借鏡之處;我得說,等義活譯法是革命性的,於我的工作有幫助。

我們是怎麼來到這地步的呢?相關的思想與神學發展史,可以幾句概括-啟蒙運動生人文主義,繼而生實用主義,繼而生社會福音,繼而生處境倫理,繼而生文化相對主義,繼而生本色化理論,繼而生功能對等譯法;這一切合起來,就成了局內人運動。

功能對譯的限制

功能對譯理論,乃受現代與後現代傳理學影響。若說傳意乃為受者服務,這很合理。但理論發展過了頭,就造成今日的譯經實踐爭議。翻譯神話語,能體貼讀者是對的,也是好的,卻不應將穆斯林讀者抬舉到一個地步,令他們成為信息的合著者。接收者只是傳意過程一部分,當接收一方與信息出現矛盾時,應以信息凌駕其他。我們要是迎合穆斯林的神學,只為了討好他們,結果只是害了他們。

影響含義的非語言學因素

聖經,可以當文學作品讀。從文學角度看這是個作品集,包含歷史、散文、詩歌、預言、故事、喻言、族譜等種種體裁。但聖經不止於文學作品,裡面所有字句與修辭,都不過聖經可觸的、那實體部分;而在聖經語言背後,都蘊含意思。但在形式與意思之外,還有其他影響信息的因素:

客位/主位角度

客位與主位,是語音學與音位學用語,語言人類學者以此形容在圈外(客位)、或圈內(主位)角度看某種語言者。一般而言,圈外人對外語的理解總有限,因此客位語言學家會較著重語言的形式過於功能,在乎文字的指示義。另方面,主位語言學家則可以超越形式,掌握語言的精妙處與隱義。舉例說,論到翻譯「神兒子」等問題,以阿拉伯語為第二語言者很倚賴字典辭典,以此為母語者則較著重字詞的情感、社會與文化含義。

信息之熟悉/陌生程度

近數十年聖經翻譯深受傳意理論影響,很在乎譯得道地。翻譯聖經術語時,多選用接收者的本土詞彙,期能以熟悉的語言傳遞新概念。有批評者指,應該以新形式傳遞新概念,以免混淆。我曾對此問題做研究,立場因而改變,我發現用受眾所熟悉的語言,其實有礙改變。受眾改變想法在乎三個層面:認知、情感,與行為。改變認知,這關乎新資訊。差異愈大,腦袋愈容易辨別。腦袋會在同一區域處理差異小、較熟悉的信息;因此,要大腦辨認出來,則信息必須有顯著差異。

其中一例,來自我所做一項三語研究。我發現學習新語言有兩種方法,沉浸或翻譯。美國人若是用沉浸方法學阿拉伯語,就得在一段不短的時間內放下母語,在阿拉伯環境生活。新語言會在腦內新區域扎根,有別於處理母語的區域。但用翻譯法學外語的,卻是用同一區域處理兩種語言,而這區域以運作母語為主。少部分能操三語的人士腦內有三個區域,分別處理每種語言,但這種情況很罕有。真正的三語人,就是能像本地人般使用三種言語,以思考、感覺、說話,但這類人很少。

三語研究有助我們理解,人是如何學習的。聖經要是用古蘭經風格譯出來,穆斯林就難以正確解碼,就好像人用翻譯法學外語般。若想穆斯林真正明白福音信息,應該以全新的方式傳遞,令他們扎心,正像彼得在五旬節講道般,受眾聽著覺得震驚,因為他在講復活的救主,這樣的信息簡直聞所未聞,完全稱不上「熟悉」。

態度開放或拒絕

讀者若是以開放態度聽信息,就愈容易明白,就算不明白,也會請教專家,幫助他釐清難處。相反,接收者要是從一開始即反對所傳概念,無論信息說得如何清楚,他是很可能誤解的。

信息混亂、混淆

有的譯者以為借用古蘭經與伊斯蘭文化用語翻譯,就有助受眾理解聖經,因為這是他們熟悉的語言;其實這只會給讀者造成混亂。古蘭經每個字,都必須按七世紀阿拉伯的古代處境以理解;同樣地,我們也必須按希伯來-希臘處境來理解聖經。

從古蘭經借來一詞,斷章取義,再植入基督教文理,這只會造成混亂與誤解。舉例說,若有宣教士在一疊福音單張或書刊上放置便條,寫著穆斯林慣用的問候語,穆斯林看見了,會以為是伊斯蘭書刊,讀下去才發覺是講聖經,就將兩種信息混淆了。將聖經金句或概念,與古蘭經句相提並論,只會造成反效果。這不是說我們作見證時不能引述古蘭經,但我們要小心,別用穆斯林術語闡釋聖經文理,因那些術語別具處境含義。

知性與屬靈

使徒保羅深明神話語有非知性的元素,是以強調:

「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帖撒羅尼迦前書1:5)

聖經不全在乎語言,因此譯者必須辨認出經文含義之非語言學元素,有些隱義是難以翻譯的。聖經之所以有別於其他作品,皆因神話語裡帶著能力;希伯來書作者就這樣形容聖經話語之能力: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來書4:12)

神故意令祂的語言有著難解的部分,以將「滅亡的人」與「得救的人」分別開來。(哥林多前書1:17-22)

聖經不止是文學作品。譯經者往往只著重語言之文學、字詞或知性層面,這都是對的,卻非經文之全貌。

譯者固可在字詞、片語、句子、故事或詩歌上下工夫,然而譯經不僅在乎語言與翻譯理論,更涉及屬靈爭戰。Michael Marlowe曾寫道:「好幾節經文提醒我們,人若沒有神的靈,就無法正確理解經文。」耶穌在約翰福音8:43對前來質問者說:「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λαλι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λογος)。」耶穌與法利賽人對質,使徒約翰評論道:「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約翰福音8:27)

Marlowe引述保羅的話說,「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10](哥林多前書2:10-13)

同一段經文保羅續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哥林多前書2:14)

譯者若不清楚明白神話語有著屬靈層面,就難以其他語言忠實向人貼切傳遞神的話。

字詞的屬靈意義遭扭曲

聖經是神話語,帶著不可見的神能;同樣地,古蘭經也帶著某種力量,只是來源不同。我們若相信古蘭經帶著欺騙,必須知道這並非來自人的。…

威廉.池維謀(William Zwemer)引述1865年阿拉伯譯本聖經譯者Cornelius Van Dyck的話,曾談及此問題,可謂發人深省:

「阿拉伯語最令人難過的是,它深受伊斯蘭影響,每句詩、乃至每個阿拉伯字都帶著伊斯蘭的烙印。Van Dyck博士曾說,每個阿拉伯字都帶著雙重意思,而其中一重意思甚為可鄙。以至譯者無法用任何字根以描述愛,只能用分詞描述,才能避過那些可鄙的含義。宣教士必須小心,無論做何事、唱每首詩歌,都要小心用詞。整個阿拉伯語言都淪落了,是時候贖回阿拉伯語,也贖回穆斯林。」

誰是讀者?

聖經是猶太-基督教經書,裡面有妥拉-神的指示與律法。有歷史書,記載了神如何與祂子民相處。有詩篇,是神子民的頌歌。有約書和預言,都是神對祂子民所說的話。

保羅也明白這真理,他確定說: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馬書9:4,5)

雖然我們以基督徒群體以外的人為對象讀者,但我們是要呼召他們進入這新群體,所以要將他們當合一教會(Ekklesia)的准成員看待。從傳福音的角度看,聖經乃是吸引遠處的人靠近,呼喚他們來做神的子民(彼得前書2:10),加入神的大家庭。然後我們的經書就會成為他們的經書,我們的語言成為他們的語言。這裡所說的「語言」,是指神子民的術語、特別用語。

翻譯如何能流暢自然

譯本讀來,當然不應令人感彆扭。英王欽訂本與Van Dyck譯本之所以難懂,因為行文不自然,不像目標語言的白話。翻譯聖經,行文必須流暢,文法要正確,用詞要清楚明晰。同時間讀者也要知道,聖經本是以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寫的;譯者既不可能過分貼切原著風格,也不能自創一種與比原文更好的新風格。

Mary Massoud是埃及裔富布賴特學者(Fulbright scholar),埃及的開羅日泉大學(Ain Shams University)英文系主任,她曾在著作裡談當代翻譯理論的一個嚴重謬誤,寫道:

「今天普遍認為,翻譯應譯得道地。但也有人認為,有時譯得不太自然也有其好處。」

Naomi Lindstrom也觀察到,[11]讀者讀一個不自然的譯本時,會發覺到,這有點奇怪的說法,在另一種語言和文化裡倒實際上是自然的。[12]

聯合的語言,殊異的民族

在聯繫人群方面,語言擔當重要角色。伊斯蘭之一大優點、也是它成功擴展的主因,就是堅持阿拉伯語是唯一認可的宗教語言。無論中國、印尼或巴西的穆斯林都必須用阿拉伯語向安拉禱告。奧圖曼帝國亡後近一個世紀,土耳其當局嘗試融合如庫爾德人等少數民族,期能使人民合一,都認同土耳其中身分。當時庫爾德人被稱為山地土耳其人,不許說或寫庫爾德語,但他們不肯屈服,才保得住民族;也因此受盡土耳其政府逼迫,至1990年代土耳其謀求加入歐盟才撤銷禁令。在其他穆斯林地區,迦勒底人(Chaldeans)、希爾克斯人(Circassians)和帕帕爾人等少數民族都有同樣遭遇。

聖經也記載一個有趣故事,提到以色列人用發音來區分以法蓮人和基列人,誰若將示播列[13]讀成西播列的(將/sh/讀成/s/)即被殺。(士師記12章)

馬來西亞數十年來一直禁止非穆斯林用安拉一詞,就是為保護穆斯林用語,不致讓非穆斯林濫用。

科學家、工程師、心理學家、經濟學家、運動員都有術語,行內人才懂的。神學界也一樣,有專門的、技術性的神學用語,只有行內人才懂。這是必要的,惟其如此,才能在界別內準確溝通。醫科生需要學習其專業用語,其他界別門生也一樣。

改皈伊斯蘭者,也必須學習阿拉伯用語,這關乎其穆斯林身分認同,鞏固成員關係,使之合一-正是語言一個重要功能。當穆斯林歸向基督的時候,乃是加入世界的信徒群體,大家用同一種語言。神的兒子,就是基督教的特別用語,所有基督徒皆按此教義明白基督的性情,這也聯繫著所有基督徒。

備注:

父子稱謂:引起爭議的家屬稱謂,因用父與子形容神。

不要將隱義明白譯出來。

必須以不同手法處理聖經內容不同風格。

不應意譯人名和地名。

注腳

[10] Michael Marlowe. Against the Theory of Dynamic Equivalence. Revised and expanded, July 2011. Page 7

[11] Mary Massoud, Translate to Communicate. David C Cook. Elgin, Illinois. 1988. Page 19.

[12] Naomi Lindstrom, “On the translation of Unnatural Language.” Translation Review no. 15 (1984) Page 40

[13] 希伯來文為 שִׁבּלֶֹ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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