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復活的復活節故事是真的嗎?

瑞恩•特納(Ryan Turner)(https://carm.org/author/ryan-turner/

2011年4月8日

 

隨著每年復活節去而復返,許多人都好奇是否有任何可靠的理由相信耶穌復活(https://carm.org/about-jesus/how-can-we-be-sure-of-the-resurrection-of-jesus/)的真實故事是真的。耶穌(https://carm.org/doctrine-and-theology/jesus-christ/)真的在那個星期日的早晨從死裡復活了嗎,還是說基督教是基於一個神話?令一些人驚訝的是,實際上有可靠的歷史理由相信耶穌確實從死裡復活了。

 

理由之一:耶穌因十字架受難而死

古老的見證

有多個早期歷史資料證明耶穌的十字架受難(crucifixion),包括所有四本新約福音書(約公元50—100年)、保羅的各種書信(約公元48—62年)和其他非保羅的書信(約公元48—90年)中。有趣的是,耶穌的十字架受難不僅被新約所證實,而且還被大量的世俗作家所證實。各種非基督教歷史學家和作家也證明了這一點,包括猶太羅馬歷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約公元90—95年)、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Tacitus)(約公元115年)、撒摩撒他(Samosata)的盧西恩(Lucian)(約公元2世紀)、馬拉•巴-塞拉皮恩(Mara Bar-Serapion)(約公元1世紀末至3世紀初),甚至猶太人的塔木德(Talmud)【猶太法典】(約公元70—200年)。對於一個古老的事件來說,這是一個有非凡數量的歷史見證,尤其是來自耶穌死後20年內的資料。相比之下,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的第一本傳記是在他生前400年後寫的。

 

鞭刑

除了古代對耶穌十字架受難的見證外,福音書中記載的十字架受難所包含的醫學因素表明,耶穌不可能在酷烈的十字架受難中倖存。有趣的是,《美國醫學協會雜誌》(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寫了一個關於耶穌十字架受難的專題。在描述鞭刑時,他們說,

 

「(鞭刑)通常的工具是一根短鞭…有幾根長短不一的單條或編織的皮繩組成,其中每隔一段距離就綁上小鐵球或鋒利的羊骨頭…人被剝去衣服,雙手被綁在一根直立的柱子上…背部、臀部和腿被鞭打…鞭刑…是為了削弱受害者的力量,使其處於幾乎崩潰或死亡的狀態…當羅馬士兵用全力反復擊打受害者的背部時,鐵球會造成很深的挫傷,皮繩和羊骨會切入皮膚和皮下組織。然後,隨著鞭打的繼續,撕裂的傷口會撕裂下層的骨骼肌肉,產生一條條顫抖的血肉。」【1】

 

十字架受難

然而,鞭打並不是耶穌所接受的所有苦難。當他的手腕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壓入的釘子會壓碎或切斷相當大的感覺運動正中神經(sensorimotor median nerve)。受刺激的神經會在兩隻手臂上產生一陣陣極其痛苦的火辣辣的疼痛。」【2】人體生理學專家亞歷克斯•默瑟賴爾(Alex Metherell)指出,這種感覺就像用鉗子擠壓神經,當我們撞到肘部或「肘的尺骨端」(funny bone)時,會產生強烈的疼痛。【3】

在調查了醫學證據後,《美國醫學協會雜誌》得出結論,「相應地,如果假設耶穌沒有死在十字架上,基於此假設的解釋似乎與現代醫學知識相悖。」【4】

同樣,大多數持懷疑態度的歷史學家也同意這一結論。著名的耶穌專家約翰•多明尼克•克洛桑(John Dominic Crossan)說,「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是歷史上最確鑿無疑的事實。」【5】耶穌昏暈論(Swoon Theory)的想法認為耶穌只是看起來死在十字架上,後來被他的門徒救活,這種觀點幾乎被今天的學者們一致否定。

 

現實核查

此外,眾所周知,羅馬人十分擅長殺害受害者。有人能在十字架受難的折磨中倖存下來的想法是高度不可能的。更有甚者,如果耶穌在十字架上倖存下來,他飽受摧殘的身體很難成為門徒們開始新宗教的動力。耶穌步履蹣跚、滿身是血地來到他們中間,說,「我復活了!」耶穌本應得到醫療照顧,而不是作為復活的永生君王而受到敬畏!

理由之二:耶穌的墳墓是空的(JET)

除了耶穌的十字架受難之外,還有許多理由相信,在那個復活節的清晨,墳墓確實是空的。這些證據可以用縮寫詞JET來概括:J—耶路撒冷的因素(Jerusalem Factor),E—仇敵的見證(Enemy Testimony),T—婦女的見證(Testimony of Women)。首先,門徒們在耶路撒冷一片對立的聲音中傳揚福音。如果耶穌的屍體還在墳墓裡,基督教幾乎不可能在耶路撒冷倖免於難和發展起來。耶穌的反對者所要做的就是拿出耶穌的屍體,鎮壓這場基督教運動。

第二,基督教的早期仇敵從未否認過墳墓是空的。取而代之的是,他們認為是門徒偷了屍體(馬太福音28:12—13;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與猶太人特里弗的對話》(Trypho)108;特圖良(Tertullian),《論戲劇》(De Spectaculis),30)。

第三,或許也是最有力的證據,空墳墓的第一批見證人是婦女。可悲的是,婦女的見證在古代環境並不被高度重視。猶太人的塔木德指出,「婦女【給出】的任何證據都是無效(提出)的,證據也是無效的。這相當於說,根據拉比教導被算作強盜的人有資格提供與女人相同的證據。」(塔木德,猶太新年(Rosh Hashanah)1.8)此外還有,「與其把律法的話交給婦女,不如把它燒掉。」(塔木德,Sotah 19a)然而,在福音書中,使徒們是懦弱地躲避猶太人的人,而婦女們給他們帶來了空墳墓的消息!如果基督徒要編造空墳墓的故事,他們肯定不會用婦女作為主要見證人。

 

理由之三:耶穌死後向許多人顯現

哥林多前書15:3—8保留了一些極其早期的信條材料,證明了耶穌在復活後多次向個人和群體顯現。

 

哥林多前書15:3—8,「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學者們一般將哥林多前書15:3—7中的這段材料定為早期信仰(或信條)聲明的一部分,該信條可追溯到公元30年耶穌十字架受難後的幾年。無神論的新約學者格爾德•魯德曼(Gerd Ludemann)將該信條時間定為公元32—33年。保羅很可能是在他去耶路撒冷的時候,從彼得、雅各和約翰等早期耶穌復活顯現的目擊者那裡得到了這些信條材料。

這個目擊者的見證表明,耶穌向大量的目擊者顯現,包括磯法(彼得)、十二使徒、五百多個弟兄、雅各和所有使徒。鑒於耶穌因為十字架受難而死,這種顯現最好的解釋就是耶穌復活了。

 

理由之四:門徒的轉變和基督信仰的興起

耶穌的早期門徒並不指望他們偉大的彌賽亞(救主)—耶穌—會面臨十字架受難以及從死復活。按照當時猶太人的思想,門徒們的彌賽亞是要勝利地打敗羅馬人,把神的國度交給以色列民族(參見使徒行傳1:6)。很明顯,門徒們並沒有期望十字架受難的事。這對他們的信仰來說確實是一種難堪。他們的主要領袖已經放棄了信仰,成為懷疑論者和懷疑者。在所有的人中,婦女是最早給他們帶來耶穌復活消息的人!

但是,發生了一些事情,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些可憐的懦弱的門徒,使他們從戰戰兢兢的懷疑者在敵對的文化的環境中變成了勇敢宣揚者,講述這種關於猶太人的彌賽亞死亡和復活的激進概念。這些門徒願意為他們的信仰而死,他們中的許多人實際上會面臨死亡(十二個使徒中除約翰外都死於殉道)。激進的是,他們將主要的敬拜日從星期六改為星期日(Sunday),他們開始敬拜這個名叫耶穌的人,同時仍然聲稱自己是忠實的一神論猶太人,這是極其激進的事情,對當時的猶太教是一種褻瀆。他們這樣做都是因為在第一個復活節的早晨發生了一些事情。

 

結論:耶穌的復活是真的!

結合所有這些因素,以保羅的話為結論當然是合理的,他曾是教會的迫害者,後來成為基督徒,

 

「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哥林多前書15:54—57)

 

參考文獻

【1】“On the Physical Death of Jesus Christ,”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255.11, (21 March 1986): 1457, in Gary Habermas and Michael Licona, The Cas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Grand Rapids: Kregel, 2004.

【2】“On the Physical Death of Jesus Christ,”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255.11, (21 March 1986): 1457, in Gary Habermas and Michael Licona, The Cas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Grand Rapids: Kregel, 2004.

【3】The Case for Christ, p. 197.

【4】“On the Physical Death of Jesus Christ,”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255.11, (21 March 1986): 1457, in Gary Habermas and Michael Licona, The Cas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Grand Rapids: Kregel, 2004.

【5】Jesus: A Revolutionary Biography, p. 145.

 

這篇文章翻譯自Ryan Turner的在線文章「Is the Easter Story of Jesus’ Resurrection True?」

https://carm.org/evidence-and-answers/is-the-easter-story-of-jesus-resurrection-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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