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怎樣說地獄和最後審判?

當我們留心耶稣所說的地獄和最後審判,那就強烈意味著有意識地永恆的痛苦多於灰飛烟滅

馬特·司里克(Matt Slick)(https://carm.org/matt-slick

2018年10月11日

耶稣對於地獄和最後審判是怎樣說呢?為了找到答案,我進入我的聖經程式內,該程式容許我搜尋範圍設限定在基督的話語上。這樣我很容易輸入某些單字,就找到耶稣說過的每一節經文包括這些單詞了。我搜尋到的字眼是痛苦、火、地獄、陰間、審判、滅亡和折磨。另外,我使用新美國標準聖經(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因為它是從希臘文直譯過來的。有時,我會用希臘文單詞進行搜尋,但由於新美國標準聖經是照字面直譯得如此好,我決定使用英语,看看可能會發現什麼。

這是我所發現的。

耶稣認為地獄是一個審判的地方(約翰福音5:24,29),是火的地方(馬太福音5:22;13:40,42;18:9;约翰福音15:6),最初是為魔鬼和其天使準備的(馬太福音25:41)。那火是永恆的(馬太福音18:8;25:41)。耶稣提到了下到陰間的惡人(馬太福音11:23;路加福音10:15),他們在火焰中(路加福音16:24)。這種懲罰發生在時代的終結(馬太福音13:40)。他們身體被扔進這個地方(馬太福音5:29-30;馬可福音9:45,47)。祂說人在那處被毁滅(馬太福音10:28),在那裡滅亡(約翰福音3:16)。他們將經歷折磨(路加福音16:23-24,28),痛苦(路加福音16:24-25),哭泣和咬牙切齒(馬太福音13:42,50)。這是永恆的懲罰(馬太福音25:46),在不可熄滅的火中(馬可福音9:43,47-48)。最後,還有地獄之子(馬太福音23:15)。地獄是一種刑罰(馬太福音23:33),應該敬畏神,因為祂把人送到那裡(路加福音12:5)。耶稣對地獄和有意識的永恆折磨的立場,與灰飛烟滅論不符。

下面列出了每一段經文,你可以自己查看。

現在,很明顯,耶稣教導說地獄是一處非常糟糕腐爛的地方,人們在那裡有意識地經歷永生之火的折磨。盡管如此,那些堅持灰飛烟滅論的人也不是没有回應和扭曲的解釋。其中有一些如下:

  1. 永恆的懲罰是永恆的不存在

  2. 身體和靈魂被摧毁的地方意味着不存在

  3. 永恆之火不是永恆的,但源頭是永恆的

現在,我已經在灰飛煙滅論寫了很多主題,你可以隨意翻閱各種文章,找些令你感興趣的題目,看看我的論點是否值得摒除灰飛煙滅論的哲理思想或是保留這個有意識地受永恆折磨的傳統觀點。然而,我提供以下幾篇文章作為選讀參考,因為與這題目有關。希望你可考慮一下。

 

  1. 馬太福音5: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駡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駡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之火。」

  2. 馬太福音5:29-30:「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 馬太福音10:28:「那殺身體的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4. 馬太福音11:23:「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天。」

  5. 馬太福音13:40:「將稗子蓐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

  6. 馬太福音13:42:「丢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7. 馬太福音13:50:「丢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8. 馬太福音18:8-9:「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丢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丢在永火裡。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丢在地獄的火裡。」

  9. 馬太福音23:1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10. 馬太福音23:33:「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類,怎能逃脱地獄的刑罰呢?」

  11. 馬太福音25:41:「王要向左邊的說:『你們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12. 馬太福音25: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往永生裡去。」

  13. 馬可福音9:43-44:「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44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

  14. 馬可福音9:45-46:「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46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去。」

  15. 馬可福音9:47-48:「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去。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也是不滅。」

  16. 路加福音10:15:「將來必推下陰間。」

  17. 路加福音12:5:「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有權柄丟在地獄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18. 路加福音16:23-24:「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24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中極其痛苦。』」

  19. 路加福音16:28:「因為我還有五個兄弟,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地方。」

  20. 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21. 約翰福音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聽我的話,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2. 約翰福音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23. 約翰福音15:6:「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丢在火裡就燒了。」

 

Matt Slick(https://carm.org/matt-slick)是Christian Apologetics and Research Ministry的總裁和創始人。

 

這篇文章翻譯自Matt Slick的在線文章「What did Jesus say about hell and the final judgment?」

https://carm.org/annihilationism/what-did-jesus-say-about-hell-and-the-final-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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