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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教會,第一部分

分類:基督信仰 基督徒的思想介紹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我們要尋找標準,來為教會活動的根本原則和實行作定義,要從什麼來源尋找?在教會論的研究中,沒有什麼比清楚這一點還重要。(As we seek criteria for the definition of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of church activity, to what source shall we look Nothing is more important in the study of ecclesiology than to be clear on this point.)
H. E. Dana, A Manual of Ecclesiology

耶穌基督在教會裏、透過教會,願意選擇人類的救恩。(It is in and through the Church that Jesus Christ has willed to elect the salvation of mankind.)
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

耶穌並非「發現」教會,他在自己附近無疑會集了門徒人群,這些人特別與他有關,他在事奉中特別裝備這些人,派遣這些人。(Jesus did not "found" the Church; and Jesus unquestionably gathered around Himself a circle of disciples of such as were specially related to Him and whom He specially equipped and sent out in His service.)
Brunner (蔔仁納),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Church

教會的一體與其聖潔相似,有多重本質,多重教會才是一個團結的教會。(The unity of the churches similar to their holiness has a paradoxical character. It is the divided church which is the united church.)
Tillich (田立克), Systematic Theology

許多教會如此分離,他們內在方面互不接納彼此,因而外在方面也不;這個存在現象找不出神學、屬靈、聖經上的原因。這麼一來,許多教會意味著許多主、許多靈、許多神。(There is no justification theological, spiritual or biblical for the existence of a plurality of Churches genuinely separated in this way and mutually excluding one another internally and therefore externally. A plurality of Churches in this sense means a plurality of lords, a plurality of spirits, a plurality of gods.)
Barth (巴特), Church Dogmatics (教會教義學)

真實的教會不可能由二十個教會制度組成;基督徒的團契僅可能來自他們對於基督的屬靈知識,這顯出他們心向耶穌的團體意志。(No true Ecclesia can be made out of twenty ecclesiastical institutions; Christian fellowship can spring only from spiritual knowledge of Christ, which implies the will to brotherhood in Christ.)
Brunner (蔔仁納),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Church

二十世紀最後四分之一年間見證了教會制度的動盪不安,儘管統計資料看好名義上的教會會員數和緘默支援教會的人數,教會檢視本體的需要愈來愈大。舉例而言,「南方浸禮會」這個宗派大約有百分之七十的教會在五萬人口以下的城鎮,然而百分之七十的人口住在五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另一方面,城市區正朝向與教會隔離的生活。這個充滿公寓大廈的舒適世界,讓人有可能將自己隔離傳統的教會傳福音活動。我們社會的流動性讓教會越來越難在一個特定區域辦出穩定的見證,只要一個工業、一座機場、一個集團關閉了或移走了,一個原本有教會的社區可能就要解散了。

有個新問題在於教會大小的方面。大城市裏有大型教會,一天舉行多次編制完善的敬拜服務。大型教會聚眾數千人,很多人彼此不認識,也彼此無法接觸。喜歡大型教會的人,可能因為他們在人群中不顯眼,也比較不須負責任。

其他複雜的方面包括教皇約翰制定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帶來的改革特性,造成的改變使的羅馬天主教會被控走向新教化,反當新教教會被控走向羅馬化。專門名詞「合一」(ecumenical) 表示有希望的合併乃是斬除基督教國家分派的方法,但是人對教會合一的熱愛已經大大減少。

以教會制度作為主題的問題分析,哪怕在卜仁納清楚易懂的作品中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Church) 也未必得見。

蔔仁納提出的基本議題為此:教會是一個制度,還是一個團體關係 (團契)?若是制度,教會的定義是作聖禮分與恩典的機構,透過聖禮,將恩典分與忠誠的信徒。另一方面,團體關係 (團契) 不作聖禮分與恩典。此關係倒是作福音宣講,也作教會儀式,但不是以羅馬教會的聖禮觀念。教會的定義不合,在於教會的制度結構與新約相悖。由於此詞「教會」連系著牧師、聖禮、常有的政教關係之等級制度,蔔仁納用詞時,寧願舍「教會」(church) 而用 [ecclesia],這是新約希臘詞的字譯/音譯,英文翻譯是「教會」(church),但是英文字的「教會」(church) 有著「與新約希臘詞 [ecclesia] 非常不同的涵義」。 問題不在於翻譯欠佳,在於人對其制度結構的聯想,舍用其詞的不止蔔仁納一人,還有路德,儘管他與羅馬天主教有一些友好關係,寧願不采此詞「教會」,並將希臘詞 [ecclesia] 形容為「社群、聚會者、團體、小團體」。 尚有他人使用詞「屬靈社群」(或手足關係), 親岑多夫 (Zinzendorf)即用過此詞,卡爾巴特稱他是首位真實的合一論者 (ecumenicist)。

新約裏的 [ecclesia] 不是一個制度,而是一個同伴關係 (團契)。「不外乎是一群人的同伴關係,是他們與神的同伴關係,也是他們與彼此的同伴關係。」 與神和好,且在和好之中找到真我的人,組成此同伴關係。希臘詞 [ecclesia] 是「基督如手足般的主治」, 也就是成一個社群的人藉由委身與基督有關,基督因而是他們的大兄長。

是這一方面的不同與不和,讓蔔仁納聲明合一運動已停擺。悲哀的不是宗派基礎上的多元化持續存在,而是「他們不承認 [ecclesia] 是屬靈的手足關係,不是制度」。

手足關係可以有法規和制度,但成手足關係的人不得將關係的本質視為其屬,最重要的是,不得將手足關係視為制度,這正是事情的根本。[ecclesia] 之本質的理解,並非制度的本質。基督徒手足關係的本質基本上不同於制度的本質,後者稱為教會,前後本質事實上無法相較。

新約裏的 [ecclesia] 何以改變成為教會制度?這難以回答,人說不出一個肯定的時間點,是他們確定 [ecclesia] 已滅,而教會新現象已然。

耶穌基督社群的教會發展是如此難解的問題,正因為其改變步驟微小但持續,也因為新的制度元素不是純粹的創新,而是事實上從不明的起源發展而來,天主教的理論有此一說,這些起源早已部分潛在新約的教會 (ecclesia)。

早期的教會 (ecclesia) 處於調整、防異端、防教會分裂的階段,其中同伴關係的制度發生。制度取代了同伴關係,詞「信心」從委身的意思,轉變成採納的信經和道德準則,而永生的道轉變成制定的神學和教條。

這個轉變可能得到什麼合理的解釋呢?這稍後將在治理教會的準則探討,但當時依聖經的觀點,我們可說這不可能有合理的解釋,為其哀悼也矣。從制度的觀點,羅馬教會為自己維持的是教會的教導角色,因此無論他們現在為何,都是對的,反正基督大概曾經指導教會成為現在的角色。羅馬教會維持的基本宣稱中,有兩個宣稱解釋世紀以來的轉變。第一個是救恩的聖禮觀點,這將教會視為恩典的分與者,這需要牧師職分的介入。第二個是俗權 (世俗權力) 的宣稱,這將教會視為與國政有關 (政教關係)。兩個宣稱都與新約的教會 (ecclesia) 相反。

教會的本質不是純理論的問題,一個人所領受的定義大幅影響他與教會有關的活動。雖然改革教會並未完全回復至新約的教會 (ecclesia),他們在這個方向已經走的夠遠,足以改變歐洲和美洲非改革區的文化模式。卜仁納承認他受惠于自由教會, 宣稱功歸他們,「世界此一地區有了個人自由和社會責任感,有了批評現狀、重要學術、甚而聖經的自由,也有了自由科學、人之尊嚴的理解、以及服務尊嚴的觀念」。

因此,教會本質的問題將影響教會在世界的方向。自宗教改革運動起,從來沒有時候比現在還需要一個新改革,以重新宣明基督門徒的教會概念 (ecclesia concept)。

治理教會的準則

教會本質的討論該有什麼準則可依從?依什麼觀點,人可以批評教會的實行、活動、機構?關於教會本質的討論,根本上有三個出發點。

傳統:許多基督教國家表示傳統有權威性,他們雖然尚未全然捨棄新約,卻以新約裏初現的基礎作為合宜的解釋,藉由假設教會是新約的權威教師和詮釋者,他們少有需要向新約求證什麼,但不顧教會的教導功能包括此一事實:教會是學習的教會;因神的靈是教會的生命,讓教會的學習日益增進。

傳統就其本身而言,我們必須否決,因為傳統支援的諸多事物與聖經相對。聖經本身竟成傳統暗自歸認的起源,將聖經以外的事物歸於聖經。用傳統來作準則不好,因為傳統多元,人要依從哪個傳統?傳統絕非一致的整體;關於教義和政策事宜,教會教父給出的意見實在多樣。

傳統的幫助在於傳統所教導的課程,但不在於政府的決策和教會的特色。

權宜之計:權宜之計的宣導者聲稱教會未曾得到任何準則,權宜在於人的能力與智慧,「基督徒世紀以來規劃的教會機構類型,最能適應每個接續時代的品味和條件」。 世紀以來,教會朝幫助典型的發展已有進步,但無絕對的典型可作為比較的立足點。

權宜之計與目標有關,教會的目標卻是由聖經闡明。正當有些事物助于達成福音的目標,不變的是,沒有了聖經的準則,我們就沒有了教會目標的知識。因此,權宜之計也就沒有了指標。

聖經:如果我們要知道任何有關 [ecclesia] 的事,該事必從聖經而來。是聖經提升了教會,而非教會視同聖經的監護者。教會 (church) 的確是在聖經寫成之前就已存在,但是 [ecclesia] 的成立,不可能與已載或未載福音的宣明無關。我們的論點是:如果你想瞭解教會應該為何,就去瞭解聖經對此的宣明為何。 這對羅馬的傳統造成問題,在於羅馬教會相信自身絕無謬論,所以關閉其心,絕不真心接受他人對聖經的批評。但當教會 (ecclesia)接受聖經為其生命與自身瞭解的準則,也就接受他人對其主的批評,而自身批評正是自身改革的持續依據。

教會的定義

教會的定義有許許多多,而不同類型的廣泛之分有三。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body of Christ; 拉丁文: corpus Christi):羅馬天主教作家與新教作家以不同的觀念採用詞「基督的身體」。羅馬傳統將教會描述為外在形式的制度,部有牧師職分,牧師經授權分與聖禮,因而將神的恩典分與忠誠的信徒。人與教會分離是對聖職人員、聖事、聖物之侮辱,或冒犯之行為。人與教會分離,或教會之分裂,只因愛的缺乏或傲慢而造成。我們應該強調的是,羅馬傳統將教會的外在形式視同為基督的身體。

新教徒採用詞「基督的身體」,以述說「隱性的教會」,意指外在形式與空間的機構之外,信徒是因信心與基督有關係。基督他是教會的頭,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這設想全然是象徵性,也是親密性,因信心連系著人與基督的關係。

教會是神選民之團體:古斯丁強調此觀點,加爾文潤飾此觀點,而韋斯敏斯德公認信條為此觀點作總結,講到:「大公教會,或稱隱性的普世教會,是由神選民全數組成,他們在過去、現在、或將來結合成一個肢體,以基督為首,其餘為下;教會是基督的配偶,是基督的身體,他完完整整、滿足所有。」教會因而能包括地方教會之顯性形式外的事,也能排除顯性形式內的事。通常,改革宗教會的立場駐守於此。

教會是聖徒相通 (communion of the saints; 拉丁文:communio sanctorum):此觀點從改革傳統升起,但強調的對像是組成教會的人,而不是神的揀選之令,有兩則信條作出此觀點的歷史表達。比利時信條 (Belgic Confession) 聲明:「我們相信並宣佈大公教會,或稱普世教會,乃是真實的基督信徒之聖潔會眾,他們全都期盼基督的救恩,被他的寶血洗靜,藉由聖靈成聖且保守。」

相似地,第二紇裏微提信條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聲明教會是「忠誠信徒之團體,他們是從這世界召喚並集合而成:聖徒相通就是一群關係密切相通的信徒,他們憑藉救主耶穌基督以及聖靈的話語,真實瞭解、正確敬拜、正確為真神神服事,且因信心成為分享美好恩典的人;而透過基督,恩典無盡提供」。

聖徒相通強調個別信徒因信透過神的靈,而與基督結合。許多應許給予了個別的信徒,他們與教會親密而安全的關係,以及聖禮的領受,都不意味外在形式的制度。

我們可以用較為簡單的辭句來說明教會 ( [church] 或 [ecclesia] )。教會是一群因信對基督忠誠堅定的人,服從他的命令而已然受洗(就是作記以示他的約與己生命已定),基於服從,他們在生命中尋找他給人類的目標。第三個定義與自由教會的傳統有廣泛的相似之處。個別信徒之範疇與聖禮之範疇相對;「教會希望回復新約觀念的使徒之範疇,非常迫切的需要就是脫離聖禮思想。」

我們可以結合這三個定義嗎?我們難以結合第一和第三個定義,此二分歧。第二個定義「教會是神選民之團體」,目前再為隱性不過,雖不是完全不能與第三個定義結合,卻也不能完全結合。

第三個定義在三者之中較屬聖經。就我們目前時代的有利位置,看來有當務之急要來回復新約教會的概念,而聖經教會的概念與制度化聖禮之教會的概念相對。人們有興趣的,是個別信徒的問題,以及面對這些問題的議題。人與基督的手足關係,和神子民的同伴關係,提供人以達需求的方法。耶穌成立了一個民族,不是一個制度。「民族可以有制度,但決不能瞭解自身為制度。」
教會的起源

我們不可能定位教會成為現實的精確時間。論以同伴關係,教會是由耶穌集結之門徒開始。教會既為同伴關係,然而在耶穌復活之前,他們沒有好消息可宣佈,也沒有宣教活動可做。

從制度的觀點來論教會的起源也是困難。論以耶穌事奉期間之教會的起源,共同的引述來源是「彼得認耶穌為基督」,載于馬太福音 16: 16-18。在四本福音書中,詞「教會」 (church; ecclesia) 的出現僅二例,分別是馬太福音 16: 18 和 18: 17,前處對於羅馬天主教神學家一直是很關鍵的引述來源。

我們就以經節為真,更加重要的問題是片語的解釋。「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 (Petros/a petros),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 (petra) 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傳統的羅馬觀點一直以來,引述這經節以支持彼得成為基督在地球上的代表。有些情況下他們訴諸于亞蘭文,該文的詞「彼得」(Peter)與「磐石」(rock) 同為 [kepha];然而,世上沒有亞蘭文的福音書。我們僅有的希臘文福音書將這兩個名詞作出重要的區別,彼得是 [Petros] 磐石是 [petra]。誠如羅馬教會假設聖經該處的默示,我們理當能說聖經該處可能改變字詞,用了雙關語來表達意義。耶穌並未對彼得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你之上,而是在這磐石上,提到的是除彼得之外的某事,或彼得做的事。

就我們看來,較佳的見解是「彼得認信耶穌為彌賽亞」才是「磐石」。教會 (ecclesia)建立在「耶穌為基督」的認信上,彼得被形容為有福,正是這個原因,他代表群眾發言出聲,認信耶穌向他們微妙顯明之事。關於此認信,耶穌當時囑咐門徒不要告訴任何人 (第 20 節),認信同於在人面前認基督的需求 (馬太福音 10: 32-37),但此文真正重要的意義在於耶穌被認,而不是叫人來認耶穌。有意強調彼得的個人角色是教會的基礎,也必須一道強調其餘的使徒甚至於先知—但作為房角石的,總是耶穌基督 (以弗所書 2: 20)。

認信- 認耶穌為基督,為任命的彌賽亞—是通往天國的鑰匙。這認知不同于律法師的認知,耶穌對他們的批評說到:「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路加福音 11: 52) 任何人認信,如彼得所做,即有通往神國的鑰匙。

論及該經節的一些主要問題後,我們必須評估此為述說教會起緣的適當處,而該經節給予我們的,不過只是教會的「胚芽」。五旬節以前,完善的教會不是一個現實,因為到了五旬節,教會方有聖靈的存在和可宣佈的福音。五旬節是教會起緣的高潮,因為上主在此時對教會,也就是信徒的同伴關係,加了元素。在此時,教會職員的任何事未曾提及,因為教會職員不是教會起源的必要,然而在新約教會裏,教會職員確實有一個貢獻作用,我們將在稍後討論他們的角色與起源。

從制度的觀點,我們對詞「教會的起源」並沒有很一致的用法,因為難以如此。也許有人照著羅馬神學家的作法,述說教會的起源,但最終還是得不到一個時間點來說:「這是教會。」天主教的發展想法使其成為不可能。結構上,羅馬教會已經成長,今天的羅馬教會不同於西元五百年的。憑良心講,此問題:「(制度的) 教會從何時起源?」用這個回答挺公平:「起源仍在發生。」

教會的記號

我們能不能說「真實的教會」?許多人肯定這個陳述,但其他人非常否定。蔔仁納將此詞「真實的教會」視同為自相矛盾的陳述,因為如果新約是決定問題的標準,那麼就沒有「真實的教會」可言,更確切地說,就只有本質上非制度的屬靈教會,或手足關係。教會是從古老種類轉變而出的一個新種類,因此要討論這個問題,人必須考慮在基督社群歷史中,確實發生的轉變。

此轉變 (從社群到世界的運動) 迅速延伸,直到人生於教會形同生於國家,教會與國家情況鄰接時產生的問題,導致神學家作出教會社群的分別。在政教情況下,有些人只是名義上是教會的成員,另一方面,有些人展現在於基督的信心,順服以行。由於人名義上和信心上身為基督徒的誤差,古斯丁等人表示有顯性的教會,相對於隱性的教會。神學方面仍然常用及此分別;然而,此分別受到兩個立場的否決,立場之一是羅馬天主教,他們將顯性教會視為存在其主教的外在制度;立場之二是那些企圖回復教會之新約概念的人。

這個分別意義不大,隱性的教會不在歷史露面,因此永不形成同伴關係。單以個人為基礎,每個人都能身處「隱性的教會」,另一方面,顯性教會不再是同伴關係,「反而是一個制度,一個彙集人群、注重外在的助人途徑。這兩種概念的教會皆不符合新約裏意欲且領會的事:人與基督之團契的共融體,這也意謂教會成員的彼此形成的共融體」。 除此之外,「隱性教會」是完全不屬於新約本身的概念,「而實際顯性教會作為救恩的純粹外在途徑,此詮釋雖不是完全不屬於新約本身,卻是完全不可能」。

顯性教會概念相對於隱性教會概念,前者的證明是新約裏的經節用詞。這些經節有百分之八十一,必須解釋為當時當地成群的信徒。 而用以支持隱性教會概念的經節大致是從以弗所書來,該處的 [ecclesia] 是以理想的概念指為屬靈的以色列,但不是以具體的概念。該處經節強調的是人與基督聯合的祝福,此祝福為所有時代、所有信徒共有,而指屬靈的關係,但此特定的「屬靈教會概念,無具體表示其客觀存在的形式,因為當時當地的教會是不同本質、不同作用的事物。」

教會的傳統「記號」

教會的一體

教會,或 [ecclesia] 應該成一體,但真正的議題在於,何謂成一體?一體是一個向外性的組織,是靈的統一性,是教條的團結,還是目標的團結?對此,通常有兩個看法受納。

組織的統一性:羅馬天主教會的團結在於其組織;所以,此團結雖然不是完美的典型,但被視為事實:「這是教會自始組成的記號。耶穌應許的團結,適合他的追隨者的社會,團結的表達可見一種信心的聯合聲明、一種敬拜行為的呈現、一種政治體系的接受。」 歷史上,羅馬天主教會強調團結的立場是人與教會的主教聯合。

在目前新教的合一運動裏,宗派正在合併成為較大的團體,以期宗派主義將消退,而結構團結將湧現。

宗派主義 (Denominationalism) 確有本質上的問題。可能導致無效率,因為不同團體的努力有重複性,可能導致傲慢,可能導致宗派的排外主義,以經濟階層分別教會生活,等等問題。另一方面,不該假設有了一個整體組織,教會保證團結。即使是羅馬天主教的傳統,人們僅需知道耶穌會、道明會、方濟會、古斯丁隱修會的歷史,以懂得關於教義的主要議題,及各方意見上有何強烈區別。甚至信仰上(de fide)的信心聲明也不保證團結,許多羅馬天主教徒會否定信仰上的陳述,不會多顧教會的權威。提倡組織團結的教會聯合主義 (Church unionism) 也有本質的問題。他們假定宗派的區別實為瑣細無妨—許多情況下這是真的—但這關乎個人重要的教義問題。教會聯合主義會要求個人,放棄原本宗派的信心概念,但那是個人身為宗派成員之重要持守。「宗派的偏見確不是基督徒該有的行為,然教會獨斷的教條主義和切斷人誠實信心的行為,豈不更甚。」

無論教會聯合行動有多少,教會聯合主義無法創造真實的教會。人對於基督的屬靈知識,長成基督徒的同伴關係和手足關係。

同伴關係的統一性:教會的團結是屬靈的團結。人與基督有關,在於人對他的信心,因此人對自己與其他人的屬靈身分,變得有所知覺。耶穌對人的祈求是「願他們都合而為一。父親哪,願他們在我們的生命裏;正如你在我生命裏,我在你生命裏一樣。願他們都合而為一」(約翰福音 17: 21)。此話可說是不帶任何教會結構的意味。

然為了教會聯合採取行動的人,反而是教會的領袖。事外的教友認同的是,當人人相信基督是救主,各宗派的信徒何嘗沒有屬靈的團結。同伴關係的統一性代表多重教會的可能,以迎合不同的人。救世軍(Salvation Army)雖湊合了一群信徒的同伴關係,他們卻也遭高教權敬拜禮的排擠;大家敬拜的難道不是同一位上主嗎?多樣形式的敬拜並不排除我們在基督裏的屬靈團結。奇怪的是,沒落的教會籲求與聖興的教會聯合,而且本質上教權較高的教會涵蓋教權較低的,雙方都有可能是輸家。

儘管教會聯合行動是個趨勢,事外的教友總是要比掌教權者,還來的瞭解在基督裏同伴關係的團結。他們瞭解教會的團結是多重的;「多重教會才是一個團結的教會。」

教會的聖潔

教會的聖潔,這個概念從羅馬天主教到新教之間,有著根本上的不同。

羅馬理論:羅馬天主教的觀點是,教會造來實為聖潔。「教會代表捨棄罪與不潔,而擁有恩典,我們的生命方向因而與神的誡命和諧一致。」 「除此之外,藉由聖禮的體系,教會宣講的聖潔有效植入教友的內在。」

新教理論:新教的觀點是,教會宣為聖潔,是以信徒宣為「在基督裏各就各位」的概念;信心並不意味基督徒生活上的完美。也就是說,教會之所以聖潔,因為人對神的事奉多重;教會並非毫無宗教道德上的罪,但教會被神赦免。教會的聖潔在於其願,是聽取、相信、服從基督的道,並以愛回應人類,因為神愛著教會。

教會倘能宣為聖潔,僅因教會之主為聖潔,教會的成員都與其主有關係。

若說教會聖潔,不是說教會毫無宗教道德上的罪。教會是由承認需要神幫助的人組成;教會不是一群完美的人,每天都需要神的赦免。聖潔不是無謬誤論,沒有謬論的教會不存在。教會已然犯錯,越快承認所犯的過錯,並以謙卑尋求神的赦免,就能越快回復教會為神與人服事的異象。

教會的大公性

詞「公教會」(Catholic Church) 最早應是安提阿的伊納爵 (Ignatius of Antioch) (主後約117年) 寫給示每拿人 (Smyrnaeans) 的一封書信所用及:「基督,耶穌在哪,公教會就在哪。」 原詞是希臘文,意指普遍、一般、全面。到了新約後紀元使徒信經的時候,此詞看來意指一個制度結構。

羅馬理論:教會的大公性依其向外性的組織,從不同的觀念定義。定義秉持的是:地域普遍—大公性散佈世界各地;時間—大公性永遠存在;人—大公性包含每個國家的成員;人的條件—大公性包含所有的社會結構;教義—大公性以不變宣講基督的全部教導;救恩的方法—大公性可解救人的靈性疾病。

新教理論:許多新教徒形容隱性教會是普遍的 (大公的)。真正的公教會包含世界各地、各個時候的信徒。海德堡教理問答 (Heidelberg Catechism) 指出這個觀點,在第 54 問 問到:「關於此聖潔、普遍的基督教會,你們相信什麼?」回答的答案是:「從世界的開始到結束,神的兒子從人類民族召選而成一個社群,他們在真信心的團結裏,藉由他的靈和 (他的) 道,得著永生;他保護也支持這個社群;我是這個社群的現生成員,將如此直到永生。」

許多新教徒明白人不該將此隱性社群視同為顯性社群,因為此詞「隱性社群」本指一個據稱為普遍的制度,但很明顯的是,許多人尚未聽過基督福音,以致此詞被人重新解釋,用於非制度的內容。我們要瞭解教會的普遍性,必須以目的論 (有目的) 的觀念,瞭解教會就是為全人類而準備的。這是大使命的意義,在於基督將他的門徒派遣至世界各地。依此重新解釋「普遍性」也需要教會的歷史觀點,人也許述說使徒紀元裏真實的教會,但那時的教會在外展活動方面,確實不是大公的 (普遍的)。

教會的使徒性

羅馬理論:羅馬天主教會試著維持從使徒紀元,到現今時代的連續性。人必須試著找到「合法公開、連續統緒的教牧後嗣,好似這些教牧的統緒就是使徒的統緒,且他們在信心、敬拜、教會體制方面,與使徒一致。」 人承認背離「原本的憲章,意味著基督奧體的破壞」。

新教徒否定使徒統緒,基於些許理由。首先,人不可能讀了新約,就想出體制上或敬拜上的羅馬天主教體系。致使新約教會轉變而成制度教會的元素,我們已經討論。第二,赫格西僕的名單就主教線方面,非常可疑,這些主教的維持是否為錯誤,也是一個問題,此起訴指向主教的概念,追溯可遠至古代的教宗。 第三,值得懷疑的是,歷史傳承是否保證教義純淨。

新教理論:說教會有使徒性,就是說教會對基督忠誠。使徒性的意思好比屈從「基準的權威、接受使徒的指示和方向、與他們意見的一致 . . . 聆聽他們並接受他們的消息」。 教會要變的有使徒性,對其本身也指拒絕一個正式階層,以新約的教會 (ecclesia) 作為準則。

與其強調歷史傳承,新教徒強調的是屬靈傳承,或者回到新約的準則。有使徒性的教會強調信心是人對耶穌基督的委身 (commitment)。信心據人所知不是指拉丁文的同意 (assensus),或同意某事的真理,而是指拉丁文的相信 (fiducia, 英文: trust),或將一生委身。有使徒性的教會是真實的手足關係,要是屬靈傳承以外還有傳承,那有可能是事工的傳承。

「如果教會社群真要覺得自己的行動,是根據耶穌基督和他的使徒,只有一種態度,就是屈從和順服的態度。」

其他記號

我們已討論過教會的「記號」之意欲,為幫助人辨認「真實的教會」。有些神學家表示之前的討論為教會的「屬性」或特性,並將「記號」作其他定義。如此一來,「真實教會」的「記號」有了不同的定義,從一擴增為三。當人秉持一個記號,要將另兩個視為其固有。

真實的講道詞:加爾文寫到:「無論我們在哪處見著有人懇切地講述神的話語,有人懇切地聆聽神的話語,我們無法在該處質疑神的教會有所存在,因為神的應許不可能倒。」 真實的講道詞意指教會所有的消息和教義是在聖經的審判之下;不是聖經與傳統或其他事,而是唯獨聖經 (拉丁原文: sola Scriptura)。

聖禮的正確署理:加爾文的評論包括聖禮,聖禮的整體與神的道有關,神的道衍生出聖禮的意義。聖禮有時稱為「神的顯性話語」,其署理是由「正當合法的講道牧師」。 我們將在以下討論聖禮。

教規的忠誠練習:為了維護純淨的教義和聖禮的慎用,教規的練習有其必要。道德和教義的規定是這個記號的含意。

基督的身體

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值得一些詳細的描述,因為這個概念在羅馬天主教和新教兩方有很大的不同。羅馬天主教將概念定義為:「基督奧體—在此奧體中,教會各成員的自然生命確實超自然地覺醒,並且藉由影響、受到引領,進入整體的和諧;影響就是神聖之首 (Divine Head) 其妙的權能和有效的干預。 覺醒 (vivification) 透過教會的聖禮權能臨到人,而教會已變成恩典的寄託。概念的推論結果為,教會是基督持續的化身。」

因為教會有關制度、聖禮、道成肉身,羅馬天主教會已迫於為自己的教會結構辯護,如此做來,基督身體的真本質已受破壞,因為制度的教會否認使徒的教會。上主為自己創造位格的共融體,而不是制度。聖靈的存在於心與人直接有關,因為是人的信心使然,而不是羅馬天主教的觀點,羅馬天主教是以聖禮為背景,聖靈是教會的靈魂。當人在基督裏說到了信心,他理當有了聖靈 (以弗所書 1: 13)。

對於羅馬天主教徒,基督的身體還有一個涵義是新教徒沒有的。聖徒相通是以身體有些部位幫助其他部位的比喻,作為基礎。因此,已經在天上神國的人對於「仍在地上以信心邁步前進的人」也許有幫助。 這個概念是根據類推推理,而不是聖經基礎。

新教徒否定天主教徒的實行,因為基督的靈比什麼都要接近我們。沒有證據,證明死去的人能聽見聖徒的禱告,還有一個事實是,沒有人比基督更愛我們,沒有人比他更慈悲。說一個聖徒,例如馬利亞,說她慈悲,說她能同意人的要求,好像是說基督不能聆聽,或不如聖徒那般慈悲,如此態度貶抑基督的位格。

同樣地,聖徒相通取決於另一個沒有聖經支持的比喻:身體裏的細胞感受了全身體的屬性,也感受了基督的存有,變得無所不在,像基督一樣可以聽到祈禱。但要是將比喻類推過頭,是很危險的。如果人傾向在比喻上建立教義,人必須記得只有基督才是頭,只有他才是教會的耳。

有人譴責天主教的聖徒崇敬是偶像崇拜,天主教徒對此的辯護基礎在於,崇敬不是崇拜。然而,對於許多新教徒,這不過是無意義的用字事宜,如果禱告詞是對聖徒而說,就沒有差別,因為要聆聽宗教或道德上罪人的要求,聖徒這方必須要有無所不在、恩典、權能的屬性。

在代禱的角色中合理的事情是,活著的人要為活著的人禱告。基督徒受命要為彼此、君王、萬人禱告 (提摩太前書 2: 1)。

聖靈存在於心,是基督的身體得到的應許。聖靈的住處是人裏面,不是教會裏面。(我們已經在第七章討論過聖靈的恩賜。) 沒有聖靈,就沒有教會 (ecclesia);沒有聖靈,只能有「教會」(church)。

浸信會與教會

在教會的改革中,馬丁路德和約翰加爾文堪稱為了不起的領袖。然而,從重洗派到後來浸信會的立場來看,他們進行的改革還不夠。宗教改革者保留了君士坦丁和狄奧多西的原則:特定區域的居民必須屬於該區的國家教會。重洗派否定此原則,連帶否決國家教會之成員資格的表示,以及嬰兒洗禮。

加爾文和路德對於信念的堅持無法前後一致,他們對於嬰兒洗禮 (或國家教會) 的堅持也無法前後一致。本質上,浸信會的運動是嘗試回復新約教會的運動,就目前是有可能的。過去以來,浸信會頗受譭謗中傷,宗教改革者說他們是狂熱者。蔔仁納不是浸信會,他表示他們讓兩件事顯得跨張可笑:他們清醒的信心和他們同意新約是信心唯一的權威。他聲稱浸信會的運動未趨成熟,但是他們的衝擊最終迫使教會要調整自己,為了自己著想。

從重洗派對於大使命的回應,人見到教會裏同伴關係的角色,與教會教士的等級制度作法形成對比。Franklin Little 形容重洗派是自使徒時代以來,第一群人將大使命作為教會各個成員必須履行的責任。世紀以來,人依據使徒和他們傳道的功績來詮釋大使命。重洗派的同伴關係將大使命重新拾起,對各個成員說:「你必須積極地公開聲明,為基督的福音作證。」

教會 (ecclesia) 的復蘇才是我們現今的當務之急。

教會的功能

隨著世界和教會的世俗化漸增,教會的功能需要澄清。教會在這個世界大體的參與少了一些東西,從而在最好的情況下,變成人生命的一部份,在最不好的情況下,變成一個孤立的團體。教會必定要再次與社會大體形成關係,要這麼做有許多方法。

首先,教會可以從新強調沉默相通 (silent interpenetration) 的方法。 這意指教會的個別成員穿梭在與自己有關的不同團體中,像朵玫瑰將室內充滿芬芳,他們將不同團體充滿基督徒生命的屬靈活力。因為世界的世俗化漸增,這種方法看來困難重重,但若將這種影響抽離,就是將屬靈影響抽離團體層級,相較之下反而會造成世界的落寞。

第二,教會可以擔任社會評論家的角色。正因如此,教會必須宣佈異教的生活方式毫無意義,指引世界回到自己的創造主。是這種方法,結合其他的因素,將早期的異教社會帶至基督福音的影響之下。

第三,教會可以採取政治建設的方法。前兩種方法屬於宗教範圍,這一種則超出其範圍。田立克寫到這種方法:「每個教會都有一個政治的功能,從地方到國際層級不等。各個層級教會領袖有一個任務,是影響其他社會團體的領袖,好叫他們認同教會行使傳道和預言的功能。」

教會試圖更新自己,並且制定更新的方法之時,不可忽略的範圍有這些。

首先,要有宣教的功能。基督的使命在於四處宣教福音,宣教的擴展在教會功能的內容中最為重要。一個教會若失去福音傳道的意識,就像一個身體失去了重要的器官,意味著健康的生命沒了。

第二,如果教會要生生不息,必須要履行教導的角色—因此也是教育的角色。這個角色的危機反映在前幾年主日學所受的嚴厲批評。教會教育的角色一定要更加包羅,不要只是教新約的教義概念,也要幫助年輕的成員 (年輕既是指年齡上,也是指宗教經驗上) 加入同伴關係的益處。教會一定要教導且幫助年輕的基督徒學會禱告、與人分享信心、研讀聖經,以及在情況需要時,捍衛自己的信心。知識的授與只是內容的一半,另一半是「起而行」的經驗。

第三,愛的陶治。教會一定得尋求自己在愛裏的持續更新,愛建立起教會,知識則不然。「簡言之,每個基督徒,整體社群,都是陶治的物件。」 總之,要是不考慮整體教會的陶治 (或考慮教會是以愛建立起來),陶治就不是陶治。

第四,事工。人對教會有個要求,就是教會應該作事工。教會的事工包括拉拔受到壓迫的人、鼓勵心情沮喪的人、安慰喪親之痛的人、與寂寞的人交朋友、待無父的像個父親、待無母的像個母親。教會把意義帶給尋覓的人、把和平帶向衝突之地、把愛帶向沒有愛的地方。簡言之,教會旨在迎合人類救贖的需要,無論需要是什麼。

教會的試探

教會雖由為基督奉獻的人組成,並非不受特別的試探。以下列出的試探,有些不斷在教會的生命中發生。

首先,教會最大的試探之一,是為大眾化減弱福音的消息。結果消息受了污染,教會失去了獨特的概念,例如宗教或道德上的罪,以及恩典。消息畫上終點,教會在道德和宗教上變成了自然主義。如果教會變成一個社會團體而已,不僅變成不適用,「還可被其他不主張是教會的團體取代;這樣的教會無法為自己的存在說理」。

第二,教會的試探之一是把自己變成終點。教會可能將其自我存續性 (self perpetuation) 視為自我肯定的適當理由。教會成立的目標不是要得到存續的制度,教會之所以存在,全都在於主。

第三,教會的試探之一是將己命視為某事,這事不依附在神的恩典和權能上。如果教會不尋求自己在神裏的生命,這個世界刁鑽的話語將使教會納入非神話語的哲學。若失去權威,教會的道德標準將變的魯鈍。教會的消息將因為環境時時刻刻的危機而受限,完全不顧歷史的長期觀點。若不望神來求存活,教會將求政治聯盟和經濟力量,這樣將沖淡福音的影響。除非教會維持關於自己真性的自知,否則無法超越今時今刻。

第四,不相干的危險。教會 (ecclesia 或 ecclesia) 對許多人而言,是不相干的。教會變的如此與瑣事相干,以致於喪失了大好的挑戰。許多人在變成基督徒時深受啟發,要更進一步為基督贏得社群,但相迎而來不相干的旁騖,卻叫他當起與原本深受啟發不相干的職務。

結論

最後,教會的教義在基督信仰中,是最複雜也是最重要的教義之一。造成許多基督教國家分派的教義,主要是這一條。分派的來源仍需在下一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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